各省轄市要選擇2~3個符合老舊小區改造范圍的小區,通過樓道修繕、綠化、增建文體設施等,對小區建筑物本體和小區環境進行適度提升,有條件的小區可以同步考慮增加電梯、建設停車設施等。
這對于那些期待加裝電梯的老舊小區居民來說,無疑是吃了一顆“定心丸”,說明全省層面支持并在積極推進這項工作。相信隨著試點工作的推進,將會為更多地方老舊小區改造提供有益的經驗。但這件事顯然沒有那么容易,各省轄市財力不同因而補貼難以統一,只有等各省轄市相關辦法出臺后,申請改造及補貼等流程才可能進一步完善。
老舊小區加裝電梯,對于小區居民的生活品質,滿足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求,改造提升舊城區功能,都有著重要意義。但一到操作層面,就變得異常棘手,矛盾往往集中在業主的意見不統一上。一、二層住戶基本用不著電梯,自然不熱心,家里有老人的住戶熱心加裝電梯,年輕人為主的家庭相對就不怎么“上心”。加裝電梯會遮擋部分住戶的采光,建設運營費用怎么分攤,甚至就是把業主湊到一起商量都不容易,這一件件事,都使之舉步維艱。
然而,促成此事不能只看不利因素,還要往好的方面看。加裝電梯對于樓房效果顯著,這些收益,同一棟樓的業主都可以享受到。而且,樓房的收益,往往大于電梯本身的投入。再加上電梯的面積算入公攤面積等因素,這意味著業主有投入亦有“產出”。
尋求問題的解決,就要找到“公約數”。這個公約數,就是小區功能、配套的提升,將使所有居民受益。只要在這個問題上達成一致,就有了協商的基礎。在此基礎上,還須建立一套行之協調溝通機制。有業主委員會的小區就由業主委員會出面,沒有業主委員會的小區,也有必要成立一個協調小組,只有將利弊給所有的住戶講清楚,將費用分攤的比例安排得盡可能公平,照顧到各方面的訴求,終加裝電梯才可能成為現實。
除了加裝電梯,老舊小區改造涉及水電氣配套改造、環境優化、增加停車位等多項工作,都要發揮基層組織的協調、溝通作用。可以預見,未來這項工作推進順利的地方,必定是財力相對充裕、基層自治組織切實發揮作用而又具有較強凝聚力的小區。盡大可能彌合意見分歧,找準民生發展“大公約數”,讓老舊小區改造過程成為檢驗各基層自治組織工作能力的試金石,我們將從中收獲更多基層創新經驗。